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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本级) 2023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本级事业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23〕9号),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奥运遗产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开展与奥运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奥林匹克品牌赛后非商业利用。组织开展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教育及宣传活动。开展残奥体育文化推广。管理北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结余资金。承担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的具体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本单位内设6个处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6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研究部、对外联络部、大型活动部、宣传推广部、法律财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576.88万元,比上年增加966.29万元,增长37.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67.28万元,比上年增加966.07万元,增长37.14%。

1.财政拨款收入2879.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9.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87.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28%。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5.22万元,比上年增加954.41万元,增长37.12%,其中:基本支出1994.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57%;项目支出1530.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9.64万元,比上年增加876.20万元,增长43.73%。主要原因:为做好双奥遗产传承工作,加大双奥体育文化推广力度,进一步丰富北京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活动项目;为加强和规范冬奥物品管理工作,增加库房租赁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0万元,下降85.1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0.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0万元,下降85.17%。主要原因:严控培训支出,培训经费相应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83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73.84万元,增长25.42%。其中: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283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73.84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2023年度年初预算批复时部分项目尚未完成预算评审,年初预算按项目申报金额50%批复,后续追加剩余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06.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94万元减少3.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76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19万元减少2.5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19万元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继续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务用车使用,减少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22.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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