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项目,管理北京奥运会结余资金,负责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与转让,组织开展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教育及宣传活动,组织推动本市残奥事业发展,承担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的具体工作。传承奥运精神,扩展奥运成果,促进奥林匹克事业及残奥事业在城市的持续发展。本单位为2009年6月19日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的机构。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决算单位1个,为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2017年度收入总计 3447.4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416.8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30.60 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415.57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9.96 %;其他收入 1.23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4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162.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11.02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9.32 %;项目支出 2551.64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80.68 %。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284.7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62.6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 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162.3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0.33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20万元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使用了培训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3162.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 3661.22万元减少498.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全口径申报其他收入249.05万元,进一步规范使用了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0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0.19万元减少0.1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1.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3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26万元减少14.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年初预算数0元,2017年决算数0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6万元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0万元减少13.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0万元减少13.5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车费用支出,另外公车改革本单位现实有车辆2辆,另有5辆正在履行报废程序。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6万元。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固定资产总额610.61万元,其中:汽车7辆,16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 传承奥运、促进发展:指弘扬奥运精神,扩展奥运成果,促进奥林匹克事业和残奥事业在城市的持续发展,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服务,推动北京世界城市和国际体育文化中心城市的建设。
2018年,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226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和美国国际数据集团拟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部署中国企业的新机遇,举办本次国际冬季运动(北京)博览会。冬博会由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国际数据集团共同主办。承办单位为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爱奇会展有限公司。协办单位为冬季运动会项目单项体育总会联合会,以及国际雪橇联合会、国际雪车联合会、国际滑雪联合会、国际冰球联合会、国际滑冰联合会、国际冰壶联合会、国际冬季两项联盟。本届冬博会于2017年9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属于延续性项目。2017年度财政批复预算总额2260.00万元,实际支出2260.00万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执行,项目资金运行良好,极大地发挥了其价值与效益。
(二)评价结论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了量化及具体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按预定计划逐步实现,最终展会成功举办,实现了促进实现“三亿人上冰上雪”,及带动冬季运动产业、冬季旅游及服务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客户、合作伙伴、观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存在问题
无。
(四)建议
项目将在未来六年每年举办一届,将延续并不断完善政策、资金、人员机构等安排和管理措施。我单位借鉴吸收了其他单位一些成熟的做法,整合了一些重叠管理部门,内控的控制作用逐级彰显,切实保证了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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